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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购买、建造、翻建和大修自住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

发布时间:2022-10-25 23:53: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东莞购买、建造、翻建和大修自住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

内容简介

购买、建造、翻建和大修自住住房的提取指南业务须知适用范围:此类业务仅适用申请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城市规划房屋拆迁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况。住房装修、购买商铺、写字楼、车位及未在房产管理部门备案不具备独立产权的住房不属于提取住房

购买、建造、翻建和大修自住住房的提取指南

业务须知

适用范围:此类业务仅适用申请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城市规划房屋拆迁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况。住房装修、购买商铺、写字楼、车位及未在房产管理部门备案不具备独立产权的住房不属于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范围。

还贷须知:偿还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自第一次办理提取后,每半年提取一次,提取至全部结清贷款本息止。

申请人范围: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产权所有人本人、配偶、父母或子女可参与提取。

代办要求:已办理提取绑定账户业务的申请人可委托他人代办以下业务,代办人需提供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未办理提取绑定账户业务的申请人需本人到场办理。

账户要求:提取转账账户、提取绑定账户的条件请参照《提取绑定账户指南》。

办理流程

申请人带齐所需资料后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办事窗口办理。

所需资料

一、购买(一般指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购买)自住住房办理提取:

(一)已办理房产证的,办理提取:

1.《房地产权证》原件或《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2.销售不动产发票原件或契税完税证原件;

3.申请人的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需与公积金账户信息一致);

①如申请人为产权人的配偶、父母或子女,应提供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相应关系证明材料原件;

②关系证明:指能证明双方关系的结婚证、户口簿或由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使用户口簿作为证明材料的,户主必须为申请人或产权人其中之一。

4. 申请人本人名下的提取转账账户原件(已办理绑定账户的无需此项)。

说明:此项业务只能提取到房产证发证日期当月申请人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但不得超出购房总价。

(二)购买一手商品房,未办理房产证的,办理提取:

1.《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需经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2.本市购房的提供《商品房合同备案登记证明书》原件,外市购房的提供销售不动产发票原件或契税完税证原件;

3.申请人的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需与公积金账户信息一致);

①如申请人为产权人的配偶、父母或子女,应提供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相应关系证明材料原件;

②关系证明材料:指能证明双方关系的结婚证、户口簿或由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使用户口簿作为证明材料的,户主必须为申请人或产权人其中之一。

4.申请人本人名下的提取转账账户原件(已办理绑定账户的无需此项)。

说明:本市购房只能提取到合同备案日期当月申请人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但不得超出购房总价;外市购房只能提取到合同签订日期当月申请人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但不得超出购房总价。

二、建造自住住房办理提取:

(一)房屋在建的,办理提取:

1.《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原件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

3.申请人的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需与公积金账户信息一致);

①如申请人为产权人的配偶、父母或子女,应提供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相应关系证明材料原件;

②关系证明材料:指能证明双方关系的结婚证、户口簿或由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使用户口簿作为证明材料的,户主必须为申请人或产权人其中之一。

4.申请人本人名下的提取转账账户原件(已办理绑定账户的无需此项)。

说明:此项业务提取到经有关部门批准建造住房当月申请人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但不得超出建造总价。

(二)房屋已建好的,办理提取:

1.《房地产权证》原件或《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2.申请人的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需与公积金账户信息一致);

①如申请人为产权人的配偶、父母或子女,应提供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相应关系证明材料原件;

②关系证明材料:指能证明双方关系的结婚证、户口簿或由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使用户口簿作为证明材料的,户主必须为申请人或产权人其中之一。

3.申请人本人名下的提取转账账户原件(已办理绑定账户的无需此项)。

说明:此项业务只能提取到房产证发证日期当月申请人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但不得超出建造总价。

三、翻建自住住房办理提取:

1.《房地产权证》原件或《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

3.申请人的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需与公积金账户信息一致);

①如申请人为产权人的配偶、父母或子女,应提供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相应关系证明材料原件;

②关系证明材料:指能证明双方关系的结婚证、户口簿或由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使用户口簿作为证明材料的,户主必须为申请人或产权人其中之一。

4.申请人本人名下的提取转账账户原件(已办理绑定账户的无需此项)。

说明:此项业务只能提取到经有关部门批准翻建住房当月申请人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但不得超出建造总价。

四、大修自住住房办理提取:

1.《房地产权证》原件或《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2.《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书》原件(由有房屋安全鉴定资质的机构出具);

3.申请人的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需与公积金账户信息一致);

①如申请人为产权人的配偶、父母或子女,应提供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相应关系证明材料原件;

②关系证明材料:指能证明双方关系的结婚证、户口簿或由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使用户口簿作为证明材料的,户主必须为申请人或产权人其中之一。

4.申请人本人名下的提取转账账户(已办理绑定账户的无需此项)。

说明:此项业务其房屋安全鉴定结果必须是危房,只能提取到经有关部门批准大修住房当月申请人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但不得超出大修总价。

五、城市规划房屋拆迁办理提取:

属城市规划房屋拆迁,其安置房屋需由被拆迁人补充资金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原件;

2.房屋拆迁补偿款使用划款证明原件及付款发票原件;

3.申请人的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需与公积金账户信息一致);

①如申请人为被拆迁人的配偶、父母或子女,应提供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相应关系证明材料原件;

②关系证明材料:指能证明双方关系的结婚证、户口簿或由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使用户口簿作为证明材料的,户主必须为申请人或产权人其中之一。

4.申请人本人名下的提取转账账户原件(已办理绑定账户的无需此项)。

说明:此项业务只能提取到拆迁协议签订当月申请人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但不得超出被拆迁人支付的补充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