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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一手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提供的资料

发布时间:2023-02-16 03:49: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公积金买房贷款,公积金购房所需材料,购买一手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提供的资料

内容简介

说明提示:1.以下资料需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且申请人及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须到我中心贷款管理科或常平、塘厦、虎门办事处填写有关表格,并签名及摁手印。2.提供的复印件规格为A4,第二代身份证件需复印正反面,结婚证复印包括要有登记机关盖公章及有照片的那

说明提示:1.以下资料需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且申请人及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须到我中心贷款管理科或常平、塘厦、虎门办事处填写有关表格,并签名及摁手印。2.提供的复印件规格为A4,第二代身份证件需复印正反面,结婚证复印包括要有登记机关盖公章及有照片的那页。 3.查阅详细资料,请到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网站: http://www.dggjj.cn。4.购买的商品房是否确权,可到东莞市房产管理局公众信息网查询(网址: http://dgfc.dg.gov.cn,表格下载→房产交易→已确权楼盘)。一、购买一手未确权商品房申请贷款一、购买一手未确权商品房申请贷款的,须提供如下资料:1.申请人、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分别填写好的《东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同意房产抵押声明》原件;2.申请人及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的身份证件、婚姻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3.申请人及其配偶分别填写好的《授权书》(个人信用信息查询)原件;4.房款首期付款发票或收据(首期款须等于房价与贷款额的差额)原件及复印件;5.网上买卖合同签约的,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买方存合同)及《商品房合同备案登记证明书》(经市房管部门备案)原件及复印件;非网上买卖合同签约的,只需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经市房管部门备案的买方存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二、购买已确权商品房申请贷款二、购买已确权商品房申请贷款(一)未办理《房地产权证》的,须提供如下资料:1.与购买一手未确权商品房申请贷款提供资料(1、2、3、4)相同;2.网上买卖合同签约的,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买方存合同)及《商品房合同备案登记证明书》(经市房管部门备案)原件及复印件;非网上买卖合同签约的,只需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经市房管部门备案的买方存合同)原件及复印件;3.未付清房款证明原件;4.所购买房屋价值的评估报告(《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登记时间超过1年的)原件。(二)已办理《房地产权证》的,须提供如下资料:1.与购买一手未确权商品房申请贷款提供资料(1、2、3)相同;2.房款首期付款发票(或收据)(首期款须等于房价与贷款额的差额)及契税完税证明、地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3.购买房屋的《房地产权证》、《东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4.未付清房款证明原件;(5)所购买房屋价值的评估报告(《东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证明书》发出超过1年的)原件。三、申请人及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的身份证件、婚姻证明材料要求三、申请人及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的身份证件、婚姻证明材料要求:1.申请人已婚的提供(1)申请人及其配偶、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身份证件;(2)申请人结婚证、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结婚证或户口本。2.申请人未婚的提供(1)申请人、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身份证件;(2)申请人户口本、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结婚证或户口本。 3.申请人离异的提供(1)申请人、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身份证件;(2)申请人离婚证及法院调解书(或法院判决书)、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结婚证或户口本。 4.申请人丧偶的提供(1)申请人、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身份证件;(2)申请人结婚证(或户口本)及配偶死亡证明、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结婚证或户口本。 四、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占房价比例和贷款年限四、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占房价比例和贷款年限分如下几档:(一)住房每平方米单价低于4000元(含4000元),或低于5000元(不含5000元)且住房建筑面积不大于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的,贷款额度占房价比例不超过80%,贷款最长年限为30年。(二)住房每平方米单价在5000元(含5000元)至5500元(不含5500元)之间的,贷款额度占房价比例不超过70%,贷款最长年限为20年。 (三)住房每平方米单价在5500元(含5500元)至6000元(不含6000元)之间的,贷款额度占房价比例不超过60%,贷款最长年限为20年。 (四)住房每平方米单价在6000元(含6000元)以上的,贷款额度占房价比例不超过50%,贷款最长年限为20年。 贷款额度要大于或等于5万元,上限金额为46万元。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足以支付购买住房所需费用时,购房者可同时向住房公积金贷款受委托银行申请商业贷款,即申请组合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 总楼价=首期+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商业贷款额。组合贷款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和商业贷款额度之和不得超过申请人所购房价值的70%。 五、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年利率):1—5年为3.33%,6年以上(含6年)为3.87%。六、受理申请人自办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银行六、受理申请人自办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银行有: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各支行(查询电话:9553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各支行(查询电话:95599),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各支行(查询电话:95508)。七、申请贷款咨询电话七、申请贷款咨询电话:贷款管理科电话:22337076,常平办事处电话:81178992,塘厦办事处电话:82772882,虎门办事处电话:85168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