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3-14 22:4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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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东莞市公安局发布关于扩大户政业务“跨省通办”、“全市通办”范围的通告,今后,福建、广西、海南3省(区)全域市民入户东莞更方便啦!通告原文如下 ↓关于扩大户政业务“跨省通办”、“全市通办”范围的通告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根据市委市政府、省公安厅工作部署,结合
东莞市局发布关于扩大户政业务“跨省通办”、“全市通办”范围的通告,今后,福建、广西、海南3省(区)全域市民入户东莞更方便啦!
通告原文如下 ↓
关于扩大户政业务“跨省通办”、“全市通办”范围的通告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根据市委市政府、省厅工作部署,结合前期户政业务“跨省通办”“全市通办”试点工作实际,市局决定从即日起进一步调整扩大户政业务“跨省通办”结对地区范围和“全市通办”业务范围,现通告如下:
一、即日起,户政业务“跨省通办”结对地区范围扩大至福建、广西、海南3省(区)全域,以上3省(区)户籍居民将户口迁移至东莞,只需在东莞提交入户申请,获批后迁出和迁入信息将在网上自动流转“一站式”办理,不再需要携带户口簿、准予迁入证明等回原户籍地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二、即日起,户政业务“全市通办”范围扩大至51个户政业务事项,除家庭分户、重登(误登)注销户口、被迁入地注销后迁回原迁出地、刑满释放、持证未落户、失踪人员寻回、设立集体户、户籍证明、户口注销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10个事项需在户籍地窗口办理外,其余事项全面实行“全市通办”,居民可到就近镇街(园区)政务服务中心或市民服务中心专区办理。
特此通告。
东莞市局
2021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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