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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管理

发布时间:2022-12-13 18:21: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发票管理

内容简介

服务类别:税务申报 服务名称:发票管理受理机构:虎门国税分局 受理窗口:协办机构:服务描述:一、 发票管理 征收服务厅内设发票认购窗口,主要受理认购(换发)《发票购领手折》,核销已填用的发票,核发、出售各种发票,受理纳税人自印发票申请,纳税人发票被盗

服务类别:税务申报 服务名称:发票管理受理机构:虎门国税分局 受理窗口:协办机构:服务描述:一、 发票管理 征收服务厅内设发票认购窗口,主要受理认购(换发)《发票购领手折》,核销已填用的发票,核发、出售各种发票,受理纳税人自印发票申请,纳税人发票被盗、遗失报告,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为临时经营的纳税人开具临时经营普通发票等发票购领申请事项。 1、 首次购买发票的用户购领发票 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在领取税务登记证后,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 购领发票时,应提供如下资料: (1) 纳税磁卡; (2) 税务登记证(副本); (3) 《申请使用发票审批表》; (4) 《申请购买发票审批表》; (5) 《广东省增值税专用发票购领、使用、保管责任书》(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 ); (6)办税员证。 窗口经办人受理后,根据《申请使用发票审批表》在计算机上建立有供票票种、面额、每次供票量、使用期限等内容的用票户档案。然后将《申请购买发票审批表》所列内容输入计算机,打印《发票购领手折》和工本费发票,结算工本费。 2、非首次购买发票的用户购领发票 企业购领发票使用后,根据用票情况需再次购发票的,应向发票认购窗口提供纳税磁卡、《发票购领手折》、《申请购买发票审批表》、《停用发票清点缴销报告表》、已使用发票存根联及办税员证等资料。 窗口受理人员售票前应审阅其购票手续是否齐备,同时按验旧供新的规定查验旧票。 在查验已使用发票时发现企业有发票违章行为的,应填写《发票违章行为报告书》,转交行政法规系列处理,并暂停供应发票,视处理结果再行供票。用票户经查验、审核无发票违章行为的,应按本录入发票使用情况(价税合计总额)和发票起止号码、作废份数,并在存根联封面上签上名字及审核日期。然后输入购票种类和数量,并打印《发票购领手折》和税票,结算工本费。窗口受理人应监督其在整本发票的发票联上加盖发票专用章后交付使用。若企业购买的是专用发票,窗口受理人还须监督其在专用发票的有关栏目中加盖 蓝色印油戳记,经检验无误后方可交付其使用。 企业因业务需要,确需增加购领发票数量和种类的,应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申请使用发票审批表》,经有关人员审批后,报发票认购窗口更改用票鉴定档案。 3、 临时经营户购领发票 外省、市到我市从事临时经营的业户凭所在地国税机关开出的《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书》向发票认购窗口申请购买发票时,应提供《使用普通发票申请表》、身份证、保证人或保证金。受理人员受理后,在计算机上输入购票户有关资料及保证人姓名或保证金金额(保证金金额为1万元以下,其中百位票为2千元以下),开具《发票(纳税)保证金收据》,第二联交购票户,并在《临时经营业户购领发票登记表》上登记。临时经营业户在完成经营业务缴税后,到发票购领窗口缴销发票,交回《发票(纳税)保证金收据》,方可取回 保证金。 4、企业自印发票 企业若是财务制度健全,能准确核算、未发现有发票违章行为的,对普通发票使用确有特殊要求,可以提出自印发票申请,印制有企业名称和自订规格的发票。企业申请自印发票时,向发票认购窗口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经办人身份证或工作证、办税员证、《自印发票申请表》等资料。窗口受理后,由发票员和分局长审核后送市局征收管理科批印。企业自印发票的工本费应由基层分局直接缴入国库,企业基层分局不得以任何理由坐扣、截留发票工本费。二、 丢失、被盗发票受理发票的丢失、被盗发票受理业务由发票认购窗口负责。1、普通发票丢失、被盗受理 企业若发生普通发票丢失、被盗,应于当日将丢失、被盗的情况及过程以书面形式报告发票认购窗口。窗口受理后填写《发票违章行为报告书》,并将《发票违章行为报告书》送行政法规系列处理。依法处理后,在计算机上注销丢失、被盗的普通发票。企业报失后,自行到《东莞日报》刊登遗失声明,并将办理遗失声明的有关凭证送国税机关备案。 2、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被盗受理 企业若发生增值专用发票丢失、被盗的,应于当日到当地机关报案并出具证明,将丢失、被盗的情况书面报告发票认购窗口。窗口受理后,代为办理在《中国税务报》和《南方税务导报》上刊登遗失声明手续。将纳税人名称、 遗失发票份数、字轨号码、是否加盖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等情况填写《(增值税发票遗失声明)刊出登记表》一式四份,一份交企业,三份分局。收取挂失费700元,填写《发票违章行为报告书》和《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被盗登记表》,然后将刊出登记表(3份)和《发票违章行为报告书》 及挂失费交行政法规系列寄各报社刊登,依法处理后,在计算机上注销丢失、被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企业交纳挂失费的报销凭证由《中国税务报》和《南方税务导报》报社开具,直接寄回分局转交给企业。 三、发票审批及购领规定 1、审批制度 增值税专用发票、电脑专用发票(含税控机专用发票)由发票员、征收管理系列负责人审核、分局长审批。 千元位、百元位的普通发票由发票员审批,万元位的普通发票由发票员审核、征收管理系列负责人审批。十万元位普通发票、自印发票由发票员、征收管理系列负责人审核、分局长审批。 第一次申请使用发票的由发票员、征收管理系列负责人审核、分局长审批。 2、 购领规定 一般纳税人可以购领各种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普通发票,但使用防伪税控机开票的一般纳税人,在过渡期后,只能购领税控机专用发票及普通发票。小规模纳税人只可以购领普通发票。 服务类型:申请办理申办对象:申办资格:申报材料:报表与资料每天下班前,负责发票认购窗口的人员都应核对库存数。并将一日内所收到的《申请购买发票审批表》、《使用发票申请表》、《自印发票申请表》、《代开发票申请表》征收管理系列存查联)整理分类归档。每月终了,编制《购销存月报表》、上报市局征收管理科,购销发票工本费等原始票据按规定每月装订。 办理地址:办理依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受理时限受理时间:联系电话:投诉电话:服务网址:相关表格:办事流程图:流程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