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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入户地址房产卖了户口在哪里

发布时间:2023-02-03 16:59: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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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一、买了二手房,原业主户口没迁出,户口迁入怎么办?答:购买二手房屋后,新业主符合市内迁移或者市外迁入条件的,可持有关入户材料到该房产所在地的公安分局办理户口迁入业务,不受原业主户口是否迁出的影响。二、房子卖了,又没有其它房产登记户口,该怎么

一、买了二手房,原业主户口没迁出,户口迁入怎么办?

答:购买二手房屋后,新业主符合市内迁移或者市外迁入条件的,可持有关入户材料到该房产所在地的分局办理户口迁入业务,不受原业主户口是否迁出的影响。

二、房子卖了,又没有其它房产登记户口,该怎么办?

答:户口登记在已出售房产,在本市又没有其它房产可登记户口,可申请“三投靠”(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子女)等市内迁移;暂不具备“三投靠”等市内迁移条件的,可以向户口所在地分局申请迁入指定集体户。

集体户、家庭户都是东莞户口,只是入户地址、户口管理单位不同而已,两者享受同等福利待遇。二手房原业主迁入指定集体户后,需办理新生儿入户的,可跟随其父或母办理出生登记入集体户;符合亲属投靠条件的(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子女),且家庭成员名下市内无房产的,经管理单位同意,也可办理户口投靠迁入集体户。

三、自有房产未确定村(社区)管辖主体的,能入户该房产地址吗?

答:市民申请将户口由市外迁入市内自有房产,如该自有房产未确定村(社区)管辖主体的,不能将户口迁入该房产地址;可暂时迁入房产所在地分局指定的集体户,待房产确定村(社区)管辖主体后,再迁入该房产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