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0-21 23:24: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东莞市积分入户无偿献血证审核工作指引
内容简介
根据《东莞市人才入户管理办法》和《东莞市积分制人才入户实施细则》有关要求,为做好东莞市无偿献血证的审核评分工作,确保东莞市积分制入户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此工作操作指引:1、东莞市中心血站和各镇(街道)医院为受理申请人在东莞市参加无偿献血审验
根据《东莞市人才入户管理办法》和《东莞市积分制人才入户实施细则》有关要求,为做好东莞市无偿献血证的审核评分工作,确保东莞市积分制入户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此工作操作指引:
1、东莞市中心血站和各镇(街道)医院为受理申请人在东莞市参加无偿献血审验评分工作的指定单位。东莞市中心血站地址:东莞市虎门镇大宁社区宁江路19号,电话:85150918、86232231。
2、申请人向各镇(街道)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提供本人身份证、献血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东莞市积分制入户无偿献血审验评分申请表》(附件1),由各镇(街道)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将相关材料转辖区镇(街道)医院或市中心血站进行无偿献血审验评分。
3、镇(街道)医院或市中心血站积分制入户办事窗口工作人员登陆东莞市中心血站网站(http://www.dgblood.org.cn),根据网站窗口提示输入申请人身份证号码及献血证的献血码,审验无偿献血信息。
4、经审核验证申请人在东莞市无偿献血信息后,出具统一式样证明并评分(附件2),证明加盖镇(街道)医院或中心血站公章。证明联交各镇(街道)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进行录入计分,存根联与《东莞市积分制入户无偿献血审验评分申请表》及申请人身份证、献血证复印件一并存档备查。
5、注意事项:
(1)只审核申请人在东莞市参加无偿献血的情况;
(2)申请人提供有关无偿献血证明材料必须为近5年内参加献血,超过5年不符合评分条件;
(3)无偿献血每次评分2分,最高不超过10分;
(4)镇(街道)医院积分制入户窗口查询不到在东莞市参加无偿献血信息的,请告知申请人到东莞市中心血站复查。东莞市中心血站地址及联系电话同前;
(5)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及委托书。
翻页查看附件:1、东莞市积分制入户无偿献血审验评分申请表;
2、无偿献血情况证明;
3、东莞市积分制入户无偿献血验证评分流程图;
4、镇(街道)医院东莞市积分制入户工作办事窗口一览表。
局医政科(科技教育科)
201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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