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2-17 11:11: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医保报销,南城社区报销指引,医保报销,东莞南城社区门诊医疗费报销材料
内容简介
南城社卫中心服务时间外就医及门诊医疗费报销指引服务时间如在11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元美、石鼓、水濂、西平、白马、袁屋边、雅园、篁村、蛤地、新城、胜和站点)服务时间外,请参保人移步到中心门诊就医。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广彩路59号如在中心门诊服务时间外
南城社卫中心服务时间外就医及门诊医疗费报销指引
服务时间
如在11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元美、石鼓、水濂、西平、白马、袁屋边、雅园、篁村、蛤地、新城、胜和站点)服务时间外,请参保人移步到中心门诊就医。
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广彩路59号
如在中心门诊服务时间外,因急诊、门诊抢救到医院门(急)诊就诊,符合医疗保险诊疗范围报销的,参保人可在就诊后60天内凭《门诊医疗费报销需准备资料》逢星期三(除节假日外)到中心门诊一楼收费处办理报销医疗费。
东莞南城社区门诊医疗费报销材料
1、医院门诊的医疗收费收据(发票)原件,医疗收费收据(发票)第一联背面加盖“参保人身份核实确认章”,交医院主诊医生签字确认;
2、门诊病历原件及复印件;
3、医疗收费明细清单原件(门诊处方复印件);
4、检查及化验结果报告单原件及复印件;
5、本人社保卡和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6、单位代办的,需提供单位证明原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亲属代办的,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或居委会证明原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除门诊抢救外,在中心门诊服务时间内,参保人未办理转诊手续,自行到其他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的,一律不予报销门诊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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