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1-26 23:20: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厚街镇计划生育有关法律法规
内容简介
国家政策: 夫妻双方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实计划生育是违法行为。 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镇集体企业对其超生职工应当给予行政开除处分或解除聘用合同。 对超生人员,有关单位依照规定从作
国家政策:
夫妻双方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实计划生育是违法行为。
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镇集体企业对其超生职工应当给予行政开除处分或解除聘用合同。 对超生人员,有关单位依照规定从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五年内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镇集体企业不予招工、录(聘)用。 在评选先进集体、授予个人荣誉称号和确定综合性奖励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任用等方面实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 人事、劳动、等部门在办理市外育龄人员的录用、调动或者户口迁移手续时,应当核查其原户籍地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经户籍迁入地镇区计划生育办公室查验过的计划生育证明;对超生人员,从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五年内不得录用、调进或者迁入。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做好本单位及下属单位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实行单位法定代表人责任制,接受所在镇、区计划生育办公室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未登记结婚而生育子女,称非婚生育,也称非法生育,是一种违法的生育行为。厚街镇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生育管理的有关措施一、单位已婚育龄妇女须按时参加单位组织的查环查孕,一年内不少于三次。二、单位已婚男性的配偶户籍属我镇各村的,其配偶须每季度参加户籍所在村委会组织的季度查环查孕。三、单位已婚男性的配偶户籍属我市其他镇区的,须每季度向单位提交配偶的计划生育情况回执或妇检证明。四、单位已婚男性的配偶户籍属外省、外市(港、澳、台、境外地区除外)而居住在我镇的,其配偶要携带身份证参加本单位的查环查孕。五、单位已婚男性的配偶户籍属外省、外市(港、澳、台、境外地区除外),配偶不居住在我镇的,须在每年6月、12月的10日至30日期间,向单位上交配偶户籍所在地出具的计生证明以及近期的妇检证明。六、单位的工作人员登记结婚后应三个月内报单位,纳入计划生育管理。七、单位工作人员生育第一个子女后,不论其子女是否在我镇入户,应在三个月内报所在单位和镇计生办。八、违法收养子女的,按超生处理。有关生育政策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经镇区计划生育办公室审批,报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备案,可按间隔期规定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一)经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第一个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二)再婚夫妻,一方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三)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者离婚协议确定未成年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四)经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鉴定患不孕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五)独生子与独生女结婚的;(六)夫妻一方在矿山井下、海洋深水下的工作岗位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的;(七)夫妻双方的户籍均登记为村民委员会居民(以下简称“农村居民”),只生育一个子女是女孩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再安排生育,再生育的按超生处理:(一)夫妻中一方户籍登记为居民委员会居民(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另一方为农村居民,只生育一个子女是女孩的;(二)夫妻双方均属农村居民,只生育一个子女是女孩,但一方是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录用的人员;(三)城镇居民生育子女后,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将户籍迁移登记为农村居民的;(四)经批准生育,怀孕后无紧急情况未经镇区计划生育办公室批准,擅自引产的;(五)遗弃子女或者送养子女后要求再生育的;(六)故意致婴儿死亡或者谎报婴儿性别、谎报婴儿死亡的;(七)违法收养子女的;(八)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二个以上子女,另一方未生育子女的;(九)其他不符合再生育条件的。厚街镇计划生育办公室猜你喜欢 换一组
热门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