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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创新人才引进综合补贴标准

发布时间:2023-11-11 18:16: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东莞创新人才引进综合补贴政策,创新人才补贴申请流程,东莞创新人才引进综合补贴标准

内容简介

东莞创新人才引进综合补贴标准一、补贴标准:综合补贴标准如下:分类条件类别最高补贴额度补贴标准补贴方式资金来源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类正高级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30万元/人具有我市户籍的人才按最高补贴额度的100%补贴,不具有我市户籍

东莞创新人才引进综合补贴标准

一、补贴标准:

综合补贴标准如下:

分类

条件类别

最高补贴额度

补贴标准

补贴方式

资金来源

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类

正高级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30万元/人

具有我市户籍的人才按最高补贴额度的100%补贴,不具有我市户籍的人才按最高补贴额度的40%补贴

按4:3:3比例分3年发放

市财政和用人单位所在镇(街道、园区)财政按3:7比例分担(其中市属非财政全额供养事业单位人才补贴资金均由市财政承担)

副高级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20万元/人

按4:3:3比例分3年发放

中级职称(或专业技术

人员职业资格)

6万元/人

按5:5比例

分2年发放

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类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一级/高级技师(或职业技能

等级证书一级/高级技师)

6万元/人

按5:5比例

分2年发放

学历、学位类

博士研究生学历

(或博士学位)

20万元/人

按4:3:3比例分3年发放

硕士研究生学历

(或硕士学位)

6万元/人

按5:5比例

分2年发放

纳税类

上年度在我市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

3万元以上

2万元/人

一次性发放

二、补贴期限:

2022年1月1日后(含当日)引进我市并首次在莞用人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实施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补贴申请期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提出。

>>>点击查看:补贴申请条件

>>>点击查看:补贴办理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