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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小孩医保办理指引(东莞户籍+非东莞户籍)

发布时间:2022-11-25 21:49: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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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在莞就读非本市户籍子女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即可跟所属学校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1、在本市就读义务教育及高中阶段学校的非莞籍学生;2、学生的父母任一方在本市就业并连续参加本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满1年或以上。办理方式:统一以学校作为征缴单位,由学校提供

在莞就读非本市户籍子女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即可跟所属学校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

1、在本市就读义务教育及高中阶段学校的非莞籍学生;

2、学生的父母任一方在本市就业并连续参加本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满1年或以上。

办理方式:统一以学校作为征缴单位,由学校提供相关资料到所在地的社保分局办理社保登记。

办理详情请咨询学校。

东莞户籍

01职工子女

用人单位可为本单位参保人具有本市户籍的子女购买基本医疗保险。

注意事项:

1、需未满20周岁且未就业

2、违反计划生育超生的子女不得参保

02新生儿

参保时间:

符合参保条件的本市户籍新生儿出生7个月内办理(时间从出生的次月1日起计算)。

符合参保条件的新生儿出生后7个月内参保并足额缴费的,从出生之日起至完成参保手续期间可享受住院及特定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参保次月起可按规定享受各项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参保条件:

(1)具有本市户籍;

(2)2011年7月1日后(含1日)出生;

(3)在出生后7个月内办理参保手续的新生儿。

注意:根据《关于调整我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东府办[2011]78号)的规定,从2011年7月1日起,符合参保条件新生儿,在出生后7个月内完成入户和参保手续并补缴相关保费(指本金)的,其出生到参保前所发生符合规定的住院及特定门诊费用给予补报销。

因此,当新生儿办理入户后,在办理参保时,以“出生年月的下一个月”作为第一个月,与参保时当前月份相比,小于等于7个月时,必须办理补缴,补缴时间段为从自出生年月开始至参保时。如果不想补缴的,需过了新生儿参保及补缴政策所规定的时限后再参保哦。

另外,只要是本市户籍的子女,都可以跟户口所属社区参保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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