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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已联网定点医院住院现场结算流程

发布时间:2022-10-23 07:53: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医疗保险,在已联网定点医院住院现场结算流程

内容简介

事项名称:在已联网定点医院住院现场结算流程子项名称:受理窗口:申办对象:面向个人决定机关:设立依据:收费标准:受理地点: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参保人本人社保卡<有照片卡>,综合险职工的参保子女持本人社保卡<无照片卡>及父母一方的身份证

事项名称:在已联网定点医院住院现场结算流程子项名称:受理窗口:申办对象:面向个人决定机关:设立依据:收费标准:受理地点:申请条件:申报材料:

参保人本人社保卡<有照片卡>,综合险职工的参保子女持本人社保卡<无照片卡>及父母一方的身份证,大中专学生持本人身份证、或带有身份证号码的学生证,下同)

办理程序:

1、入院知情确认:办理住院时,须确认是否为我市参保人,对我市参保人,入院时由参保人或家属填写《东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住院知情确认书》(以下简称“参保人住院知情确认书”),参保人或其家属同意以参保人身份住院且愿意遵守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的,办理社保住院登记;参保人或家属不同意以参保人身份住院或拒绝签名的,不办理社保住院登记,住院医疗费用自行承担;

2、社保住院登记:办完住院手续后,凭参保病人本人社保卡和身份证、参保人住院知情确认书等到医院住院登记处的社保窗口办理社保住院登记。

一般情况应在入院当天办理社保住院登记手续,急诊、抢救住院应在入院三天内补办。

由市内定点医疗机构转院到其他定点医疗机构的,应主动出示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东莞市基本医疗保险转院诊治申请表》办理入院登记。

3、出院结算:参保人凭本人社保卡、身份证、出院诊断证明书、《参保人住院知情确认书》第二联、东莞市社会保险限定支付药品使用情况表、出院通知书等资料到出院结算处办理出院结算及医疗费报销手续,参保人支付个人应付费用后,领取“东莞市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费用结算单”及“东莞市基本医疗保险个人支付项目清单”,完成出院结算手续。

事项有效期:申报表格:投诉电话:受理时限:现场办理备注:

业务类别: 住院报销

温馨提示:

1、参保人因疾病在联网定点医院住院,在定点医院办理社保入院登记和出院现场结算,不需到社保部门报销;

2、住院期间注意事项

(1)参保人须主动出示本人社保卡和身份证,协助医疗机构完成身份核实工作。

(2)参保人住院期间因病情需要使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外的药品和诊疗项目时,主诊医生按规定向参保人说明,参保病人可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做出选择,确认使用的在《东莞市社会保险自费项目签字单》上签名确认。

(3)参保人提出超出基本医疗原则以外的检查或治疗所发生的费用,超额部分由参保人个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