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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失业保险金申领指南

发布时间:2023-11-18 04:28: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失业保险申领,失业保险领取,东莞失业保险金申领指南

内容简介

申领条件失业人员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1.失业保险缴费满一年,或者缴费不满一年但本人仍有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的;2.非本人意愿失业;3.申领资料符合按规定要求,完整齐全、真实。温馨提示:外省籍失业人员可选择申领一次性失业保险金。申领

申领条件

失业人员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

1.失业保险缴费满一年,或者缴费不满一年但本人仍有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的;

2.非本人意愿失业;

3.申领资料符合按规定要求,完整齐全、真实。

温馨提示:外省籍失业人员可选择申领一次性失业保险金。

申领材料

1.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

2.未换领社会保障卡的,需提供参保人活期银行存折或银行储蓄卡的原件。

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

第一步:登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http://hrss.gd.gov.cn/gdsbfw/,进入“社会保险网上个人服务”。

东莞失业保险金申领指南

第二步:选择待遇类型。

第三步,填写、确认个人信息,按系统提示上传资料并提交。

第四部:提交后,可到“我的业务”,查看业务进度详情。

窗口办理

1.申请

(1)取号。综合业务。

(2)申请。 参保人本人向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或镇(街)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提出申请。

2.受理

受理员当场对纸质材料进行受理审核,接件受理员审查申请材料,一般情况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办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予以受理;申办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接件受理员不予受理,告知申办人补齐资料。

3.审核

初审通过的,受理员在系统录入有关资料,进行待遇核定,确认系统的核定结果正确后,打印《失业保险待遇核定表》、《失业保险待遇支付决定书》与申请资料一并提交复核员复核,业务复核员对有关的待遇资料进行全面复核,复核签名后,将《失业保险待遇支付决定书》等资料反馈申办人签收确认。

4.办理结果

申办人当场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支付决定书》,于次月起,每月10日后凭社会保障卡或存折到所在银行网点领取待遇。

办理地点:

参保人参保所在镇(街)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东莞市各镇区社保局地址一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