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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莞户失业申领一次性生活补助

发布时间:2023-07-09 12:19:08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生活补助,失业保险,非莞户失业申领一次性生活补助

内容简介

非本市户籍失业申领一次性失业保险生活补助事项内容非本市户籍失业者申领一次性失业保险生活补助申请材料1、 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 《一次性失业保险生活补助申报表》并由原单位加意见盖章;3、 提供银行存折原件和复印件或者储蓄卡原件和复印件。办

非本市户籍失业申领一次性失业保险生活补助

事项内容非本市户籍失业者申领一次性失业保险生活补助申请材料1、 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 《一次性失业保险生活补助申报表》并由原单位加意见盖章;3、 提供银行存折原件和复印件或者储蓄卡原件和复印件。办事程序1、参保人向最后参保所属社保机构提交材料;2、社保部门审核资料,为符合条件的核定待遇;3、参保人根据当地社保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时间领取待遇。办理时限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相关表格下载《一次性失业保险生活补助申报表》业务类别非东莞市户籍失业者待遇申领温馨提示最后一个工作日不办理,具体办理时间,请参保人咨询参保的社会保障局。备注:申领一次性失业保险生活补助须具备以下条件: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为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