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0-24 04:40: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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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市教育局回答时间网友提问:焦点1:积分入学积分入学门槛降低时间网网友:孩子现在在老家读初中,好想把他接到自己身边。何时放开新莞人子女入学限制?市教育局:为进一步公平、有效地解决新莞人子女接受优质义务教育的问题,接下来,教育局在现有积分入学政策
市教育局回答时间网友提问:
焦点1:积分入学
积分入学门槛降低
时间网网友:孩子现在在老家读初中,好想把他接到自己身边。何时放开新莞人子女入学限制?
市教育局:为进一步公平、有效地解决新莞人子女接受优质义务教育的问题,接下来,教育局在现有积分入学政策基础上进行优化和完善。一是增加公办学位供给。鼓励镇街通过增班和适当增加班额人数的形式,逐步增加新莞人子女公办学位的供给;同时,今年将合理统筹公办学校非起始年级的学位资源,参照积分制入读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的做法,增设新莞人子女到公办学校非起始年级转学插班的申请。考虑到各镇街的学位容量和学生人数各异,个别镇街的公办学位已饱和,我们鼓励公办学位比较紧张的镇街,尝试到民办学校购买学位,缓解公办学位不足的情况,逐步扩大新莞人子女享受积分制入学的比例。
二是修订完善积分制入学政策。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联系,加强论证和研究,重新修订《东莞市新莞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暂行办法》,降低申请门槛,进一步简化和规范新莞人子女申请入读公、民办学校的条件和程序、转学插班到公办学校非起始年级就读的条件以及向民办学校购买学位的操作细则和标准等,为新莞人子女提供完善的政策指引。
三是优化受理流程。将积分制入学工作纳入全市积分制管理体系,开发积分入学网上受理系统,采用“一口受理、分类审核、统一安排入学”的工作模式,常年受理新莞人子女的入学申请,实行积分入学工作常态化,提高服务质量,推动积分制入学工作常态化管理。
四是提高民办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由于新莞人子女数量庞大,我市暂无法全部由公办学校接收入读,民办学校依然是我市解决新莞人子女读书问题的主要途径。接下来,我们将加快推进民办学校规范化工程,力争在2015年底,实现义务教育阶段民办规范化学校全覆盖。
焦点2:幼儿园学位
今年将新增 6000个公办幼儿园学位
时间网网友:经常看新闻说“入园难、入园贵”,不知道有没有什么具体的解决方法?
市教育局:近年来,我市学前教育事业有了长足发展。据初步统计,目前我市共有各类幼儿园749所,其中省市一级幼儿园共105所,3-6周岁在园幼儿共22.7万人,全市适龄幼儿毛入园率达95.4%,基本满足常住人口适龄幼儿入园需求,普及三年学前教育。
学前教育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增加公办幼儿园建设和对全市各类幼儿园进行财政补助”已列入2012年十件实事的“加快教育发展”项目中,积极推进学前教育发展。市财政局和教育局共同草拟的《关于建立和完善加大学前教育投入财政政策的请示》,已经市政府核批。计划从2012年起,连续3年,市财政投入约一亿元,对符合条件的公、民办幼儿园给予补助。同时,计划通过新建、改扩建、收归集体办园等方式,在2012年内新增公办(集体办)幼儿园15所,增加6000个公办幼儿园学位。
焦点3:高考
外省户籍的新莞人子女要回户籍所在地参加高考
时间网网友:我在东莞工作十几年,孩子一直在这里读书,现在读初中,以后读高中怎么办?他们也是东莞的未来。政府应制定政策:新莞人达到一定积分,其子女可在这里参加中考上高中,以后也可高考。留住了一代人等于留住了两代人。
市教育局:我市历来高度重视新莞人子女在我市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问题。对于本省外市户籍的新莞人子女,近年来我市想方设法,采取各项有效措施,争取提供更多的高中学位供本省外市户籍的新莞人子女就读。如:通过在我市五大校和镇街公办普通高中、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划出部分招生名额专门招收本省外市户籍的新莞人子女,民办普通高中和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可以放开招收本省外市户籍的新莞人子女。近年来,在我市高中就读的新莞人子女人数不断上升。据统计,目前,在我市公、民办普通高中就读的本省外市户籍的学生近1万人。
对于外省户籍的新莞人子女在我市参加高考的问题,并不是我市能解决的,由于国家尚未正式出台异地高考的具体政策,按现行政策,外省户籍的新莞人子女即使在我市就读高中,高考时仍需回户籍所在地参加。同时,由于我省是国家的课改实验区,高中的教材、课程设置等方面与外省有很大的区别,这将严重影响考生回原籍参加高考,不利于升学录取。因此,从对学生前途负责的角度考虑,我市普通高中原则上仍维持招收本省户籍学生及高中三年内有可能将户籍迁入我市的学生。
焦点4:校车
校车有望得到财政补助
时间网网友:我是一所民办学校的负责人,现在校车是做得越好,亏得越多。想知道,校车会不会得到财政补贴,或者取消一些费用的征收。
市教育局:2007年,东莞市人民政府印发了《东莞市校车管理办法》,明确由教育、交通、三个部门共同负责管理校车,并对三个部门进行了职责分工。2011年12月6日,市教育局下发了《普教系统关于进一步加强校车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了详细的校车管理办法和校车违法违规行为处罚措施。
校车安全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我市办学主体多样化决定了校车需求的多样性,制约着校车管理的统一性,在政府加强管理、加大扶持的同时,也需要社会资金投入和学生家长支持。接下来,我市将在继续深化校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抓好各项制度落实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加大财政投入,确保全市校车安全运行,维护学生安全。其中之一是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市财政将加大对校车运营的扶持力度,引导学校规范校车管理。目前,相关补助方案正在由市教育、财政部门抓紧研究制定过程中,经市政府审批同意后,将尽快实施。
同时也将严格把关,进一步明确校车使用要求,逐步淘汰在用的非专用校车。对新备案申请作为校车的车辆限制为专用校车,已申领标牌在用的“营转非”或“出租转非”等非专用校车使用时间必须在10年以内,超过10年的,在确保安全前提下可使用至校车标牌有效期届满。同时,进一步明确校车外观和内置要求,要求校车必须统一外观喷涂标识,校车内置必须具有坐椅扶手、安全带等安全装置,并将强制统一安装校车行驶记录仪,提升校车本身安全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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