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5-22 23:58: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社会保险,转移程序,关系转移,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程序
内容简介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府办〔2008〕7
二、在本市范围内变换工作单位的,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新用人单位办理参保手续后直接接续原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办理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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