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1-12 08:50: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青少年疫苗接种通知,12-17岁新冠疫苗接种,东莞学生新冠疫苗接种的规定
内容简介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12-17岁在校学生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通知》和东莞市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东莞市12-17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方案》,东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办校园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制定了《12-17岁在校学生新冠病毒疫苗接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12-17岁在校学生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通知》和东莞市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东莞市12-17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方案》,东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办校园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制定了《12-17岁在校学生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方案》,全面部署东莞市12-17岁在校学生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
一、接种对象
全市中小学12-17岁且无接种禁忌的在校学生(含今年7月毕业的学生和港澳台学生)。外籍学生预计9月开始接种,具体时间和方案另行通知。
二、接种时间
15-17岁学生,7月31日前完成第一剂次接种;8月完成第二剂次接种。已满18周岁学生也纳入此次接种。
12-14岁学生,8月30日前完成第一剂次接种;9月完成第二剂次接种。
三、接种方式
7月28日至30日15-17岁学生接种第一剂
按照分期分批错峰接种原则,分批安排全市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和面向全市招生的初中学校适龄学生到居住地园区、镇(街道)疫苗接种单位接种,由各学校负责通知本校适龄学生按照划分的时间段,到学生居住地所在园区、镇(街道)的接种点进行接种。其他初中学校的适龄学生原则上到学校所在园区、镇(街道)的接种点进行接种,由各园区、镇(街道)教育管理中心安排接种时间。因12岁至17岁学生接种疫苗与成人接种疫苗不同,请适龄学生务必到接种点进行接种。学生集中接种期间,各园区、镇(街道)教育管理中心要组织辖区内有关学校安排部分教职工到接种点协助组织学生有序接种。
暑假期间不在莞的学生,由学校负责通知其在当地完成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并将接种完成情况登记造册。
今年7月已毕业的高三学生、初三学生和六年级学生都纳入学校组织接种的范围,暑假期间由原毕业学校负责组织,9月开学后新高一、新初一学生由新学校组织。
8月份12-14岁学生接种第一剂和15-17岁学生接种第二剂
高中阶段学校及面向全市招生的初中、小学学生放暑假期间,由各园区、镇(街道)教育管理中心根据在本园区、镇(街道)接种学生情况,协调本地卫健部门合理设置接种点、确定接种时间,集中2-3天安排学生接种,由学校通知相关学生进行接种。
高三8月1日开学及部分学校学生军训返校期间,原则上由学校属地园区、镇(街道)教育管理中心与属地卫健部门协商,在学校所在地接种。
其他中小学适龄学生原则上在学校所在地园区、镇(街道)接种,由各园区、镇(街道)教育管理中心会同属地卫健部门因地制宜商定合适的接种方式,可在学生就读学校内设置临时接种点接种,或由学校组织学生在商定接种时间前往固定接种单位或临时接种点接种。
9月开学后接种
由属地园区、镇(街道)教育管理中心与属地卫健部门因地制宜商定合适的接种方式,原则上在学校所在地园区、镇(街道)接种,可在学生就读学校内设置临时接种点接种,或由学校组织学生在商定接种时间前往固定接种单位或临时接种点接种。
四、接种实施
1.学生前往接种单位接种之前,学校要通知家长通过“粤苗APP”或“粤健通”微信小程序预先登记学生和家长的信息,生成接种档案信息二维码,并下载打印或形成清晰截图,在接种时交给接种单位,接种单位通过扫码快速定位接种对象档案,完成档案信息自动补充。港澳台学生不需通过“粤苗APP”或“粤健通”微信小程序登记信息,需携带有效证件到接种单位登记信息后接种。
2.学生放暑假期间自行前往接种点接种需由父母(或监护人)至少一方陪同到接种点进行接种。须携带4种材料:一是粤苗APP下载打印或截图的接种档案信息二维码,二是学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户口本),三是父母(或监护人)至少一方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四是父母(或监护人)签字的接种知情同意书。此外,有预防接种证的必须提供预防接种证。
3.学生开学返校后在学校接种或由学校组织集中前往接种点接种的,不需要父母或监护人陪同前往,学校应派专人负责再次核对受种者信息,做好现场组织和秩序维护。须携带4种材料:一是从粤苗APP下载打印或截图的接种档案信息二维码,二是学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户口本),三是父母(或监护人)至少一方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四是父母(或监护人)签字的接种知情同意书。此外,有预防接种证的必须提供预防接种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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