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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人才特殊政策社保部分办理指南

发布时间:2022-11-06 11:54:07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特色人才特殊政策社保部分办理指南

内容简介

一、外籍人才及其配偶、子女与国内企业建立劳动关系或在国内创业的参保指南流程图:流程图说明:在我市就业的引进外籍人才及其配偶、子女,以自愿为原则,由单位到社保经办机构前台提出申请。(一)单位提供以下材料办理参保手续,(1)《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增减表

一、外籍人才及其配偶、子女与国内企业建立劳动关系或在国内创业的参保指南

流程图:

流程图说明:

在我市就业的引进外籍人才及其配偶、子女,以自愿为原则,由单位到社保经办机构前台提出申请。

(一)单位提供以下材料办理参保手续,

(1)《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增减表》一式两份,备注栏填写参保人的出生年月日;

(2)任职证明;

(3)护照复印件;

(4)《东莞市特色人才证书》复印件;

(5)申请人与特色人才的关系证明(如户口簿等)。

(二)社保经办机构经办人受理后审核资料,核对名单,符合条件的录入处理,不符合条件的退回单位补充材料。

(三)社保经办机构经办人录入后退回《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增减表》一份给单位备查。另一份交复核员复核办毕。

(四)承办部门:各镇(街)社保分局、市社保局保险关系科(咨询电话:22330733)。

二、企业年金方案备案

流程图:

流程图说明:

(一)制定企业年金方案。内容主要是:参加人员的范围、资金筹集方式、企业年金个人帐户管理方式、基金管理方式、计发办法和支付方式、支付企业年金待遇的条件、组织管理和监督方式、中止缴费的条件、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等。

(二)方案制定后,提交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经半数以上职工同意后,报送市社会保障局备案(备案材料①②③④⑤)。

(三)企业选择受托人并与之签订受托管理合同。受托人选择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并与之签订相关管理合同,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备案材料①②③④⑤⑥⑦⑧)。

(备案材料:①企业年金方案,②企业年金情况审核表;③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企业年金方案的决议;④由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财务审计报表;⑤企业年金方案备案的函;⑥企业年金备案的复函;⑦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合同;⑧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合同备案的函。)

(四)企业年金方案备案受理部门:市社保局养老保险科(咨询电话:22505201)。

三、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为特色人才办理参加补充医疗保险和医保个账指南

流程图:

流程图说明: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如为特色人才办理参加参加补充医疗保险和医保个账,需由单位到社保经办机构前台提出申请。

(一)单位提供以下材料办理参保手续,

(1)《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增减表》一式两份,

(2)《东莞市特色人才证书》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二)社保经办机构经办人受理后审核资料,核对名单,符合条件的录入处理,不符合条件的退回单位补充材料。

(三)社保经办机构经办人录入后退回《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增减表》一份给单位备查。另一份交复核员复核办毕。

(四)承办部门:各镇(街)社保分局、市社保局保险关系科(咨询电话:22330733)。

四、特色人才未就业的配偶及直系亲属以灵活就业人员方式参保指南

流程图:

流程图说明:

特色人才未就业的配偶及直系亲属参保应由申请人到居住地或就近的社保部门前台办理参保手续。

(一)申请人提供以下材料办理参保手续,

(1)《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中断)社会保险申请表》一式两份;

(2)《东莞市特色人才证书》复印件;

(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人与特色人才的关系证明(如户口簿等)。

(二)社保经办机构经办人受理后审核资料,核对名单,符合条件的录入处理,不符合条件的退回单位补充材料。

(三)社保经办机构经办人录入后退回《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中断)社会保险申请表》一份给申请人备查。另一份交复核员复核办毕。

(四)承办部门:各镇(街)社保分局。

五、特色人才达到退休年龄补缴指南

流程图:

流程图说明:

特色人才达到退休年龄,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累计不足15年,可由单位到社保部门前台申请为其补缴应参保而未参保的年限。

(一)单位提交以下材料办理补缴:

(1)劳动合同书及工资发放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个人保存的可反映原在用人单位工作经历和身份的原始凭证(工作证、工会证等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补缴社会保险费申请表》一份。

(二)社保经办机构经办人受理后审核材料,核对名单,符合条件的交业务负责人审批,不符合条件的退回单位补充材料。

(三)业务负责人审批后由经办人录入、复核员复核后输出《补缴社会保险费核定表》交单位。

(四)单位根据《补缴社会保险费核定表》把需补缴的款项存入扣缴社保费的银行账户由地税部门扣缴。

(五)承办部门:各镇(街)社保分局、市社保局保险关系科(咨询电话:22330733)。

六、特色人才申领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补助社保办理指南

流程图:

流程说明:

特色人才申领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补助,于每年的1月份申领上年度补助,申请人到市社保局保险关系科申请。

(一)申请人提交以下材料:

(1)《东莞市特色人才证书》复印件;

(2)《特色人才申领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补助表》;

(3)申领年度的《社会保险明细清单》(仅市外参保提供);

(4)申请人姓名的银行存折复印件(仅市外参保提供)。

(二)社保部门核定是否符合领取条件,如申请人涉及市外参保的情况,则通过发函到所对应的市外社保经办机构核实等。如不符合领取条件则退回补充材料。

(三)社保部门把整理、汇总名单报市委组织部人才办。由人才办领导小组审批。

(四)市人才办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批复给社保部门,同时抄送给市财政局。

(五)市财政局划拨专项资金到市委组织部人才办,再由市委组织部人才办把相关专项资金划拨到社保部门。

(六)社保部门把补助划拨到申请人账户(本市参保的拨到社保卡的金融账户,市外参保的拨到申请人提供的账户)。

(七)承办部门:市社保局保险关系科(咨询电话:22330733)。